老爸一直自以为对我最中肯的评价是:你记住,你找工作主要靠两点优势,第一是英语好,第二是打字快。
英语好,还说得过去,但我要靠打字快找工作,就成了我朋友圈里的笑话。
不过我这两天发现,我新部门的实习还真是靠英语好+打字快。。。
这学期第一周实习,连续两天都是八点多才回家。
第一天测试一个派拉蒙的新片(原来派拉蒙也是MTV的),在英国拍的,要测试是否适合在美国公映。看完电影,几十个观众和我们开圆桌讨论会,各抒己见众说纷纭,然后我干什么呢?打字。噼里啪啦把他们说的一句不拉的记下来。
今天。和5个小孩一对一测试3个新游戏。我领导坐在全封闭会议室里带小孩测试,我坐在隔壁一个小黑屋里看着若干台闭路电视里的他们,干什么呢?还是打字。疯狂地记录小孩的每一个鼠标动作和说的每一句话,还要即时分门别类,以免事后再给自己找麻烦整理。
我觉得我这两天打了有一万字。。。
然后我领导期许地望着我说:“那你周五不上班,写测试报告的事怎么办呢?”
我咬紧牙关,坚持没有说“那我带回家写。”
英语好+打字快,原来是他们只要硕士生的原因。